业务流程
赔偿条款
违禁品范围
发货需知

 


1、托运货物严禁夹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禁运品,否则后果由托运人自负。
2、托运货物必须包装完好,件收件发,承运人不负包装内容之责。货物包装不符合运输要求的,承运人有权要求托运人改善包装。托运货物包装不符合相关标准而造成的损失承运人不予赔偿。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,货物外包装完好为标准,承运人对外包装完好货物的内在质量、数量不承担责任。
3、托运人必须提供发、收货双方有效常用联系电话;如需代收货款的货物,发货人必须提供出手机号码(货款到石后及时短信通知发货人来公司提款)。收货人须在货物到站后24小内提货,逾期不提,需支付相应的仓储费。
4、托运人如实申报所托运的货物,属国家管制运输的货物,托运人应当提供准运单证,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托运人承担一切后果;托运人隐瞒虚报品名的,如怕压、勿倒置、易碎的货物必须告知收货人,否则后果由托运人承担。
5、托运人属我公司的合同用户,如实报出合同编号,所要票据必须是第四联(第二联客户联为我公司转账所用)。
6、托运人需保价的货物必须在发货地现付保价费(4‰的保价费 )。 托运货物损坏、毁灭、短缺、丢失、污染或变质等,收货人应在签收货物时同时提出异议,如有异议当面点清货物数量,收货人货物提走以后,不再接受任何索赔。
7、开完票据后,托运人认真审阅各项条款(货物到达目的地、收货人姓名及联系电话、发货人电话、运费的结算方式、代收货款)准确无误后签字。
        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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